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徐光春关于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落实工业强市的目标,切实把我市重大项目谋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项目建设提出新目标。将重点工业项目重新调整为重大工业项目,调整后项目投资额均为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从每月通报一次调整为每半月通报制。 对调整后重大工业项目,我市将采取得力措施,协调解决煤、电、油、运等突出问题,优先保证重大项目用地,集中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加快办理各种手续,不得随意设置前置条件,不得指定中介机构强制服务和收费,使各部门能够将精力全部投入到重大项目建设上,做到工作重心向重大项目转移,力量向重大项目集中、财力物力向重大项目倾斜,全方位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服务。 年初, 我市共确定重点工业项目60个,总投资185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70亿元。争取开工项目4个,总投资37亿元。重大前期项目4个,总投资105亿元。调整后共安排新建和在建工业重大建设项目42个,总投资170亿元,调减掉18个,减少投资15亿元。安排7个争取开工项目,总投资55亿元,增加3个,投资增加18亿元;7个重大前期项目,总投资137亿元,增加3个,投资增加32亿元。 |